数字指示秤的计量性能要求有哪些?
根据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第5章的规定,对于数字指示秤的计量性能有如下
要求:
(1)称量检定
数字指示秤无论加载或卸载时的示值误差应不超过秤在该秤量下的大允许误差。一般选择5个不同的点。
2)重复性检定
同一载荷,多次称量所得结果的大值与小值之差,应不大于该秤量大允许误差的值。重复性选取3次即可。
(3)偏载检定
同一载荷在承载器的不同区域内示值误差应不超过秤在该秤量下的大允许误差。一般选择4个不同位置。
(4)旋转(适用时)检定
施加相当于大秤量80%的标准砝码,秤垂直起吊后在360范围内每旋转90°,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应不超过秤在该载荷下的大允许误差,当旋转至90°、180°、270°和360°时,其示值误差应不超过规程5.4规定的相应秤量的大允许误差。
(5)多指示装置(适用时)
多个指示装置的示值之差的值,应不大于规程5.4规定的相应秤量大允许误差的值。
(6)鉴别阈
在平衡稳定的数字指示秤承载器上,轻缓地加放或取走其值等于实际分度值1.4倍(1.4d)的附加载荷,此时秤的示值应发生明显的改变。一般选择5个不同的点。
(7)除皮后的称量检定
①扣除皮重并且置零;
②除皮准确度的检定;
③除皮后的称量检定
如果大除皮是5kg,那么取值范围1/3~2/3就是1.6kg-3.3kg,也就是可以取2kg或者3kg,另外再取5个不同的点。但是必须包括下面几点:
①小秤量;
②大净重值;
③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秤量,即:
中准确度级:500e、2000e;
普通准确度级:50e、200e;
如果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秤量已经包括在选定的秤量中,就不再重复检定。
注意:加卸载荷时应分别逐渐地递增或递减
除皮后的称量检定示值误差应符合数字指示秤新规程的要求
(8)置零准确度及除皮准确度
置零后或者是除皮后,置零装置和皮重(除皮)装置对于称量结果的影响应在0.25范
内,对于多分度秤e应为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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